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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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大气VOCs污染防治走航监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顺德区大气VOCs污染防治走航监测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8月0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6-2023-06294

项目名称:顺德区大气VOCs污染防治走航监测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430,000.00元

采购需求:合同包1(顺德区大气VOCs污染防治走航监测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43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项目拟购置一套大气VOCs走航监测设备,包含1辆移动监测车(含改装)、1台在线挥发性有机物质谱仪、1台便携式动态稀释仪及1套标气。购置车载VOCs智能巡查机巢1套,包含机载式空气质量监测仪1套,1套标气、M30T无人机1台及1台改装机巢,租用风廓线雷达一台3年。项目服务期3年,通过走航监测服务,增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提高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水平。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43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货物的验收交付工作;监测与数据分析跟踪服务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见附件)或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①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 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稅;②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政府釆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见附件)或提供2021年或2022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见附件)或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 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顺德区大气VOCs污染防治走航监测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只允许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顺德区大气VOCs污染防治走航监测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4)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7月11日 至 2023年07月1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8月0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响应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3号区政府大楼7楼

联系方式:0757-228330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德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云路社区居民委员会云安路8号A座首层之三

联系方式:0757-26668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广东德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0757-26668803

广东德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