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统管”顺德建设智慧监管平台提升改造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0606-2023-0887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一网统管”顺德建设智慧监管平台提升改造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变更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117页: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九、双方权利和义务”和“十、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修改为:
九、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果因为乙方人员、管理或技术等单方面原因造成项目进度或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及本合同要求的,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完成或改正;如乙方未在甲方提供的合理期限内完成项目进度、拒绝改正或连续三次改正均未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甲方所有已支付款项。
2、因乙方技术人员故意或过失操作造成重大故障、蓄意破坏信息系统设施、发布非法信息或造成泄密事件的,一经查证,则视作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甲方所有已支付款项,乙方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须对损失全额赔偿。
3、甲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或无故拖延验收、付款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标准为每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3‰累计计算,违约金累计不超过甲方应付未付金额的20%。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系统维护。期间所发生的质量问题,予以免费解决(因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故障除外)。但任何时候,均不能免除乙方因软件本身的缺陷所应负的责任。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应确保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如乙方存在侵权行为的须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甲方无关;乙方侵权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损失全额赔偿。
十、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最终验收,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
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甲方应付未付金额的20%。
3.乙方擅自将本项目分包或者转包给其他第三方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予支付剩余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合同价款30%作为违约金。
4.质保期内,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每逾期/缺席一次的,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逾期/缺席3次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剩余款项不予支付。
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处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9月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地 址:大良街道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
联系方式:0757-228366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德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云路社区居民委员会云安路8号A座首层之三
联系方式:0757-26668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广东德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0757-26668803
发布人:广东德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9月8日